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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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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据估计,全国城乡居民“两病”已达3亿多人,青海省约72万城乡居民患病。根据最近出台的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青海省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新政策的目标是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二级以上指定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用药,不包括在慢性病门诊覆盖范围内的“两病”患者。“两病”门诊用药保险不设起付线,患者在二级

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据估计,全国城乡居民“两病”已达3亿多人,青海省约72万城乡居民患病。

根据最近出台的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青海省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新政策的目标是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二级以上指定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和糖尿病,需要用药,不包括在慢性病门诊覆盖范围内的“两病”患者。

“两病”门诊用药保险不设起付线,患者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两种药物的报付率分别为50%和60%。高血压门诊用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两病\\ \"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参保人需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 \"两病\\ \"特殊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企业负责人可以表示,新政策增强了我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管理能力,减轻了门诊用药负担,进一步发展提高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将加强国家政策以及宣传解读工作,通过使用多种文化宣传教育平台解读“两病”门诊用药安全保障制度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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