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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碳中和下的银行保险业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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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要带大家了解的是鲁政委:碳中和下的银行保险业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来源:兴业研究钱立华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方琦兴业研究分析师鲁政委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引言当前,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同的愿景,应对气候变化

下面要带大家了解的是鲁政委:碳中和下的银行保险业气候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

来源:兴业研究钱立华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方琦兴业研究分析师鲁政委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引言当前,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同的愿景,应对气候变化则是其中最紧迫的任务之一,“碳中和”已成为全球趋势。

在此背景下,国内外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迅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到今天,全球绿色金融呈现主流化发展态势,而气候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方面,也是重要基础,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其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而信息披露则是破除绿色金融市场信息透明度障碍的重要基础。

信息披露可以让资本市场充分识别哪些企业和项目是绿色的,由此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领域。

因此,近些年来气候与环境相关信息披露在国内外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的披露框架和制度不断推出。

与此同时,随着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入,关于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监管者所接受,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也会受到气候相关风险所带来的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影响,因此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也开始受到关注。

对于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来说,做好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意义重大。

首先,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是其自身识别与防范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的基础。

与其他的金融风险不同,环境与气候相关风险往往并无规律可寻,同时其带来的影响在短期内可能不会显现,但相关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其影响的广度和程度都将更加深远,甚至还具有不可逆性。

正是由于环境与气候相关风险的影响在短期内无法显现,通常会被企业所忽略,而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则是让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认识自身面临的环境与气候相关风险的第一步。

在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还可以逐步建立起自身的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流程,这对于银行保险业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做好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是顺应监管趋势、避免监管风险的需要。

从目前国际和国内的趋势来看,针对上市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的规范和制度日趋严格,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披露指引、披露规范、等引导并规范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甚至强制披露部分信息,而大量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均属于上市公司。

在中国,近些年来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日渐严格,特别是七部委在2016年发布的绿色金融纲领性文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最后,从投资者角度来说,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评估。

自从联合国支持的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在2006年发布以来,全球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开始关注ESG风险,并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中。

2018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了《绿色投资指引(试行)》,对基金管理人开展绿色投资活动进行全面的指导、规范和鼓励,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对机构的绿色投资情况要每年开展一次自评估工作。

随着投资机构对企业ESG表现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做得如何,可能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价值的评估。

特别是近年来,很多国际、国内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明晟(MSCI)、富时(FTSE)、 彭博(Bloomberg)、中诚信等纷纷开展对企业的ESG评级评价工作。

从目前已有的ESG评价体系来看,企业ESG信息披露情况及披露质量直接影响到企业ESG评级的结果,同时也成为投资机构进行企业ESG评估时的重要指标,而已有众多研究和实证结果显示,企业ESG表现与其财务绩效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因此ESG信息披露情况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人对银行保险业机构的估值。

然而,尽管目前我国在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尚未形成针对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气候与环境相关信息披露的统一制度安排,基于此,本文接下来将对国际、国内银行保险业气候信息披露框架与制度的发展现状和实践进行梳理,最后对我国银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国际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制度与发展1、国际组织制定和发布的主流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陆续制定和发布气候等绿色信息披露框架,目前主流的框架包括: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绿色保险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CAF)等组织发布的披露框架。

这些主流的披露框架在披露原则上大都采用自愿披露:披露信息上,主要涵盖绿色战略、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各类的目标和指标,如温室气体排放等:目标受众上,主要针对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披露形式上,较多采用年度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

接下来,本文将以GRI、TCFD、PCAF为例进行分析。

(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第一个同时也是被最广泛采用的全球可持续报告标准就是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是1997年由CERES(美国非营利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EP)发起成立的国际性的非营利组织,旨在帮助企业、政府以及其他机构认知并传达其业务活动对关键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影响,例如气候变化、人权、治理和社会福祉等[1]。

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为企业描述自身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和不足提供了全面的帮助,也为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相关情况的进展提供了渠道。

2000年,GRI发布了第一版《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1),经历多次更新后到2013年发布了第四代《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是当时世界各国采用GRI指南的企业所广泛使用的版本。

2016年,GRI公布了更新版本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架构:GRI标准(GRI Standards),于2018年7月1日取代G4指南,成为全世界CSR报告的新标准。

该标准旨在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企业改善和管理经济、环境和社会治理业绩的行为及其后果、以及未来的改进策略,是第一个也是全球应用最广泛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规则和工具。

目前,已被来自90多个国家的上万家机构应用,全球最大的250家公司中有93%报告其可持续发展绩效。

具体来看,GRI标准(GRI Standards)分为“通用标准”和“议题专项标准”两个部分,其中,“通用标准”在“GRI 101基础 2016”作为基本说明书的基础上,分开发行了“GRI 102一般披露 2016”、“GRI 103管理方法 2016”两份档案:“议题专项标准”中,包含“GRI 200经济议题披露标准”、“GRI 300环境议题披露标准”与“GRI 400社会议题披露标准”等档案群组,一个议题有一份专属PDF档。

各项披露项目分为报告要求、建议与指引三大项。

其中,“要求”为必要说明部分:“建议”为鼓励采取的行动,但非必要:“指引”则包括背景信息、解释及例子来帮助组织更了解要求。

这些相互关联的模块化 GRI 标准主要旨在配套使用,来编制侧重于实质性议题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项通用标准可供每个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组织使用,各组织也可从议题专项标准中进行选择,来报告其经济、环境或社会领域的实质性议题。

GRI还为金融服务业补充了相关指南,金融服务业披露指南包含了在金融服务领域中所有组织可使用的信息披露内容。

披露的内容包括与金融服务业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的重要方面,以及在G4指南中未充分涵盖的部分。

该指南适用任何金融服务业机构,主要分为消费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业务。

(2)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建议2015年12月,鉴于市场及社会对气候变化潜在财务影响的信息需求,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成立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致力于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制定一套自愿的披露建议,其32家成员来自不同组织,包括大型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养老基金、大型非金融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以及信用评级机构。

2017年6月TCFD发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为各机构提供了一个框架,以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其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20年10月,全球有超过1500家机构支持TCFD建议,包括超过1340家总市值达到12.6万亿美元的公司、管理着150万亿美元的金融机构,以及超过110个监管机构和政府实体,同时新的支持机构还在不断增加。

TCFD的报告就机构该如何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机遇披露明确、可比较和一致的信息提出了建议,这样既有利于机构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市场机遇和主要风险进行评估,从而有助于机构把握气候变化等带来的机遇与风险,提高各组织机构对其治理结构、战略和风险管理活动的透明度。

TCFD建议披露的框架主要围绕四个核心要素:治理,即机构关于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战略,即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对机构的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实际和潜在影响:风险管理,即机构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指标和目标,即用以识别和管理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指标和目标。

围绕这四个核心要素,TCFD分别提出了11项具体的建议的信息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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