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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un Song Shin:金融领域的科技巨头(BigTech)——机遇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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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要带大家了解的是HyunSongShin:金融领域的科技巨头(BigTech)——机遇和风险,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编者语:本文从科技企业进入金融领域这一现象出发,阐述了科技企业此举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敬请阅读。文/HyunSongShin(国际清算银行研究主管兼经济顾问)阿里巴巴、亚马逊、脸谱、谷歌和腾讯等科技公司在过去二十年中发展迅速。这些“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主

下面要带大家了解的是Hyun Song Shin:金融领域的科技巨头(BigTech)——机遇和风险,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

编者语:本文从科技企业进入金融领域这一现象出发,阐述了科技企业此举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敬请阅读。

文/Hyun Song Shin(国际清算银行研究主管兼经济顾问)阿里巴巴、亚马逊、脸谱、谷歌和腾讯等科技公司在过去二十年中发展迅速。

这些“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主要依靠大量用户之间的直接互动。

其业务的一个重要副产品是大量用户数据,这些用户数据被用来提供利用社交效应的一系列服务,从而产生进一步的用户活动。

用户活动增加,然后完成循环,从而生成更多数据。

通过在数据网络活动循环中的优势,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已经涉足金融领域,包括支付、资产管理、保险和贷款。

到目前为止,金融服务只是其全球业务的一小部分。

但考虑到他们的规模和客户范围,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业有可能引发行业的快速变化。

这种变化提供了许多潜在的好处。

大型科技公司的低成本结构业务可以很容易地扩大规模,以提供基础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在大部分人没有银行账户的地方。

大型科技公司利用大数据和对其平台上的社交结构进行分析,可以评估借款人的风险,减少对抵押品的要求。

因此,大型科技公司可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促进金融普惠性,并且促进经济活动的效益。

与此同时,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领域,引入了风险—收益平衡的新要素。

有些是在新业态下存在的金融稳定和消费者保护的老问题。

有些情况,例如在支付系统中,大型科技公司有可能迅速成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

鉴于金融系统作为必不可少的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大型科技公司的活动具有更广泛的公共利益问题,超出了其用户和利益相关者的范围。

还有一些超出了传统金融监管领域的新的重要挑战。

通过数据网络活动循环提供的优势,大型科技公司有可能成为垄断者,从而引发竞争和数据隐私问题。

金融监管、竞争政策和数据隐私监管的公共政策需要建立在更完善的方法基础上。

监管目标应该是回应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业这一新变化,以便在限制风险的同时获益。

随着大型科技公司的运营跨越监管和地理边界,当局之间的协调变得至关重要。

本章首先介绍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领域的现状。

第二部分分析了大型科技公司为什么进入进入领域,以及大型科技企业的商业模式相比于银行为何更有竞争优势。

第三部分分析了大型科技公司对金融中介的潜在影响。

最后一部分讨论了这一变化对公共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

金融领域的科技巨头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活动是更广泛的金融科技创新的一个范例。

金融科技指的是金融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包括由此产生的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和产品。

虽然金融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金融服务,但大型科技公司的金融业务只是其广泛的业务的一部分。

大型科技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信息技术和咨询(例如云计算和数据分析),这占其收入的46%左右,而金融服务约占11%。

虽然大型科技公司为全球用户提供服务,但其业务主要位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以及北美地区。

他们在中国的金融服务业务最为广泛,但其他新兴市场经济体,尤其是东南亚、东非和拉丁美洲,他们也迅速扩张。

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大型科技公司都与银行既竞争又合作。

到目前为止,他们一直致力于为其庞大的客户网络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并充当第三方提供商的分销渠道,例如为财富管理或保险产品提供销售渠道。

支付服务支付业务是大型科技公司最初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是为了帮助克服电子商务平台上买卖双方之间缺乏信任而出现的。

买家希望交货,但卖家只有在保证付款后才愿意交货。

支付宝(由阿里巴巴拥有)或PayPal(由eBay拥有)提供的支付服务就是为了保证在货物交付时结算和买家索回,这些支付服务完全融入到电子商务平台中。

在零售支付系统欠发达的一些地区,通过移动网络运营商(例如几个非洲国家的M-Pesa)发展了新的支付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型科技公司的支付服务已被广泛作为其他电子支付手段(如信用卡和借记卡)的替代品。

大型科技公司的支付平台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用户依靠现有的第三方基础设施(如信用卡或零售支付系统)来处理和结算付款(例如ApplePay、Google Pay、PayPal)。

第二种是用户可以在大型科技公司的专门系统(例如支付宝、M-Pesa、WePay)上进行处理和结算业务。

虽然大型科技公司的支付平台与银行支付系统存在竞争,但它们仍需要依赖银行。

在第一种类型中,显而易见就是如此:在第二种类型中,用户需要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借记卡才能将资金转入和转出支付平台。

关于Hyun Song Shin:金融领域的科技巨头(BigTech)——机遇和风险的信息到此就结束了,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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