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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分叉维权第一案”终审宣判:原告赢了官司输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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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很多网友们针对于比特币“分叉维权第一案”终审宣判:原告赢了官司输了钱关注越来越多,小编通过花费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整理出来相关问题的信息。2018年12月10日,我国首起由比特币分叉引发投资者诉交易平

随着很多网友们针对于比特币“分叉维权第一案”终审宣判:原告赢了官司输了钱关注越来越多,小编通过花费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整理出来相关问题的信息。

2018年12月10日,我国首起由比特币分叉引发投资者诉交易平台的案件终审宣判。

原告此前被交易所“作废”的比特币现金又拿了回来,但是“赔偿其比特币现金价格损失”的诉讼请求却被驳回。

“分叉”这一名词,在区块链世界被赋予了新的价值。

2017年,比特币(btc)分叉出比特币现金(BCH),意味着每个比特币投资者的账户上将出现与比特币数量等量的比特币现金。

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牛市行情的汹涌而至,这两只主流币种的价格也水涨船高,当年那些“左手BTC、右手BCH”的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个人投资者李俊(化名)却在这件事上栽了跟头。

2017年年初,李俊通过交易所OKCoin币行购买了38.748个比特币,并一直放着没动。

2017年8月份,比特币现金从比特币网络中顺理完成分叉,李俊应该顺理成章拿到等额的比特币现金,但是他却因为没有第一时间在交易所领取而被“作废”。

无辜的李俊,一纸诉状将OKCoin币行送上了法庭。

起诉、一审、上诉、终审,经过一年的时间,李俊打赢了官司,却输掉了钱。

法院判定OKCoin币行赔偿李俊38.748个比特币现金。

但是李俊要求“赔偿其比特币现金价格损失”的诉讼请求在终审中被驳回。

比特币现金价格下跌的损失,为什么不予支持?为什么被告方OkCoin币行辩称“李俊没有资格领取比特币现金”?法官的终审判决是基于什么理由做出的?是否妥当?这起合同纠纷被称为“比特币分叉第一案”,法院的判断基础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司法机关对于比特币在某些层面上的态度。

但是,围绕这起官司的争议却没有结束。

事情的发展始末2017年1月12日,李俊(化名)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OKCoin币行购买了38.748个比特币。

2017年7月18日,OKCoin币行发布《OKCoin币行关于比特币分叉处理方案的公告》以提示投资者,比特币将进行分叉,“派生”出比特币现金(BCH)。

2017年7月25日,OKCoin币行承诺,若2017年8月1日20:20前如用户账户内持有比特币,OKCoin币行将按照用户拥有的比特币金额提供等额的比特币现金。

2017年8月1日,OKCoin币行公告承诺将进行比特币权益结算,要求投资者在OKCoin币行账户内领取比特币现金,并承诺所有领取的比特币现金将直接打入用户的OKex现货账户中。

但是当李俊进行比特币现金提取时发现,该网页“领取”按钮已消失,比特币现金已无法领取。

他从OKCoin币行客服那里得知,比特现金领取通道己经关闭,且由于之前没有领取比特现金,之后也无法领取。

李俊想提取的当天(2017年11月25日),1BCH≈9,017.78元,但是,BCH在2018年7月12日已经跌到了4,631.25元。

在蒙受巨大的损失后,李俊一纸诉状将OKCoin币行告上了法庭。

李俊要求OKCoin币行的法人主体乐酷达公司履行合同,将38.748个比特现金(BCH)打入其个人账户,并要求乐酷达公司赔偿38.748个比特现金的价格损失约17万元。

2018年08月10日,这起官司有了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乐酷达公司赔偿李俊38.748个比特币现金,但是对于李俊有关“赔偿其比特币现金价格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比特币现金跌到“不值钱”,为何这部分损失得不到保障。

不服从判决的李俊决定提起上诉。

但是在2018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李俊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能给网友您带来不错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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